437.2
賣建物據嘉義縣警察局 查報為債務人(家屬)自用無出租,並經本院發函確認,債務人未於期 限內為反對之表示,惟本院無從查究其權利歸屬,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注意,拍定後如無其他有 權利人主張權利,則依現況點交。
0935 378 8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