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1
本院於民國114年10月14日至現場查封及履勘,債務人不在場,債務人母在場稱:「房屋前後均有陽台,屋後陽台改為室內使用。無分管停車位。天花板、牆壁均有油漆剝落,有壁癌之情形。」等語。拍定後不點交。
0935 378 8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