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4
拍定後依現況點交。114年10月14日現場履勘時,執行債務人陳O戎、陳O中在場稱21353建號為空屋,無人居住亦未出租,牆上有因前面新大樓興建產生鄰損痕跡。本件標的位於二樓,在場人稱整棟建物尚有三、四樓為其居住使用,三、四樓無獨立出入口,二至四樓共用同一樓梯,出入須經二樓,使用權源不明。
0935 378 8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