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30
本件建物本院於113年11月29日由債權人導往現場查封履勘,債務人在場表示房屋現為其與家屬自行居住使用,房屋無增建,無車位,內部有局部壁癌;依謄本所載,本件建物完成日期為73年11月16日,屋齡約41年。本件建物拍定後點交。
0935 378 88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