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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59建號(不含停車位)拍定後點交。民國113年12月9日現場查封時,發現建物配賦位於B1之4號機械停車位,因停車位係拍賣共有部分,應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協議使用分管方法,故該部分不點交。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113年12月31日函復建物目前無人居住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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