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據地政人員指界稱:拍賣之不動產現況集合式住宅,511土地為902之基地,另據債權人代理 人及債務人稱:拍賣之不動產 由債務人自己使用,無出租、出借等情形,惟因不動產之確 實界址並未鑑定且本院無從查究確實占有使用情形,故上述不動產現況及使用情形僅供參 考,實際情形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,如上揭所載均無誤,拍定後902建號得點交 其餘不點 交。 二、902建物屋齡27年,其餘有無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情事不明(如:漏水、海砂屋、輻射屋、地 震、火災受損、非自然死亡情事),請投標人注意,若拍賣標的有上述足以影響交易情事, 請關係人儘速檢附相關證明資料陳報法院,以供法院即時審酌。另拍賣標的依強制執行法第 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,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,有無影響交易情事請投 標人自行查明,不得於拍定後據此請求撤銷拍定。 三、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:「區分所有權人之繼受人,應於繼受前向管理負責人 或管理委員會請求閱覽或影印第35條所定文件,並應於繼受後遵守原區分所有權人依本條例 或規約所定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。」請應買人注意。 四、902-1為增建部分(面積以實測為準),得標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及被拆除之 危險。 五、902為集(居)合式住宅:基地、公共設施(含道路)用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。 六、另拍定後若查得有應不點交之事由,本院亦無法點交,請應買人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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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經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