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314.1
民國113年3月5日現場查封時,債務人在場稱房屋係其自行居住使用,無出租出借他人。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,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。 20147建號建物係未登記建物,為1樓後方洗衣房及地下室停車位、樓梯,與主建物(20034建號建物)內部相通,有獨立出入口。20034建號、20147建號拍定後點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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