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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一、據地政人員指界稱:斗六市大潭段1-20地號土地上有同段1、1365建號建物及部分空地。同 段1-42地號土地現有部分1365建號建物及巷道,同段1-43地號土地有部分建物及部分空地, 詳細界址,尚須鑑界始能確定。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:拍賣之不動產由債務人自己使用,無 出租、出借等情形,惟因不動產之確實界址並未鑑定且本院無從查究確實占有使用情形,故 上述不動產現況及使用情形僅供參考,實際情形應買人仍應自行查明,如上揭所載均無誤, 拍定後得點交。 二、本案拍賣建物,尚無顯著資料顯示拍賣建物有發生非自然死亡事故、輻射污染、海砂屋、地 震受創或火災受損等情事,應買人如有其他欲明瞭之情事,請自行查證。 標別: 2 標別: 3 三、斗六市大潭段社口小號1-42地號之土地使用分區為道路用地,同段1-20地號之土地使用分區 為行政專用區,請投標人注意。
0935 378 884
張經理